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60867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 无需保证金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 国家医保乙类,包装规格:7片/盒、14片/盒 |
产品介绍:
[药品名称] 通用名称:盐酸舍曲林片商品名称:贝玉英文名称: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汉语拼音:Yansuan Shequlin Pian [成份]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[性状]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 [适应症]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,包括伴随焦虑、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。疗效满意后,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。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,初始治疗有反应后,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,仍保持它的有效性、安全性和耐受性。 [规格]50mg(按舍曲林计算) [用法用量]
成人每日服药一次,早或晚均可,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。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/日。
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,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、每次增加50毫克,最大可增至200毫克/日,每日一次。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,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。
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,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,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。
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,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。
[不良反应]
根据文献资料,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,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:
自主神经系统:口干和多汗。
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:眩晕和震颤。
胃肠道:腹泻/稀便、消化不良和恶心。
精神:厌食、失眠和嗜睡。
生殖系统:性功能障碍(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)。
[禁忌]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;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。
[贮藏]密封保存
[包装]铝塑包装,每盒14片
[有效期]暂定24个月。
[执行标准]新药试行标准YBH12612006
[标准文号]国药准字H20060867
[生产企业]深圳市新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